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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外观设计专利的法律条款

  • 商标律师 发布于 2015-09-22
  • 分类:行业动态
  • 阅读(635)

  中国《专利法》第二十三条: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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