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企业外部环境优化商标权的保护,要想更好的保护企业的商标权,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和配合。商标权法律保护的战略选择商标权的法律保护,对企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实施起来却有很大困难。由于商标侵权行为多种多样,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造成假冒伪劣产品泛滥,要加大企业商标权的法律保护力度,就必须讲究战略战术。要有效地保护商标专用权,就必须明确哪些行为属于侵犯商标权,以及由此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商标专用权一旦受到侵犯,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处理,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予以查处。被侵权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侵犯商标权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经济损失外,侵权人还将承担刑事责任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专门设立了中小型企业司,很多国家制定了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制度。顺应社会发展趋势,我国应加快在这些方面的立法,借鉴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及各地方的实际情况,积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同时,要在完善立法的基础上,加大执法的力度,增强保护作用。应该说,经过近年来的努力,我国已初步形成了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相结合的综合体系,但距离企业发展的实际需要还有不小差距,许多方面仍亟待加强和提高。第一,加大对侵权行为的处罚力度,改变没有重赏也无重罚的现状。对商标的拥有者和实施者,在实行重赏的同时,要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等侵犯企业商标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对侵权者尤其是故意侵权者加大惩罚力度,有效制止商标侵权行为。第二,加强联合执法。联合执法是指有关商标执法部门和社会上有关人员的共同参与和共同行动。
2、从企业内部环境优化商标权的保护。企业内部应该加强商标权保护意识,提高企业商标意识企业商标权之所以屡遭不法分子的侵犯,与一部分企业经营者自我保护意识淡薄不无关系。我国企业大多重视抓有形资本发展,而对商标权等无形资本的保护重视不够。越是知名的商标,越容易成为不法分子瞄准的目标。如果不重视商标权的法律保护,受到损害的不仅是商标在消费者心目中的良好信誉,更重要的是失去商品的市场。我国一些著名商标在国外被抢注,不仅背上“侵权”的名声,而且被严格控制对该产品的进口,以至出口大滑坡,就是最好的说明。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卡米尔·伊德里斯博士在给第三个世界知识产权日的致辞中指出:“我们呼吁企业家们将其知识资产全面资本化,呼吁他们利用知识产权制度以推进实现商业目标。当前,公司的无形资产从人力资源和商业秘密到发明、商标、设计和其他发明创造成果往往比公司的有形资产更宝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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