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的法定理由

  (一)专利的主题不符合专利定义;

  (二)专利的主题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

  (三)专利的主题不属于能够授予专利权的范围;

  (四)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主题不具备三性,外观设计专利的主题与已有外观设计相同或者近似、或者与他人的先有权利冲突;

  (五)发明、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公开不充分;

  (六)权利要求书不清楚、不简明或者缺少必要的核技术特征;

  (七)权利要求书未以说明书为依据;

  (八)修改超出原申请范围;

  (九)重复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