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标律师网上海商标律师网
  • 首页
  • 团队简介
  • 商标注册
  • 商标争议
  • 商标法规
  •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上海商标律师网 > 行业动态 > 正文

委托开发与合作开发过程中专利权的归属?

  • 商标律师 发布于 2015-09-23
  • 分类:行业动态
  • 阅读(427)

  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

  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

专利其他
上一篇
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转让合同何时生效?
下一篇
计算机软件能否获得专利权

相关推荐

  • 发明专利实质审查程序是什么
  • 发明专利的分案申请的条件
  • 发明专利申请书应注意的事项
  • 发明专利申请中单一性的要求
  • 专利权宣告无效的条件是什么
  • 专利无效宣告程序中止有哪些原因
  • 专利权无效宣告与专利侵权纠纷有什么关系
  • 专利无效宣告申请应注些什么问题
  • 专利权宣告无效在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中的利用
  • 专利权无效宣告需要什么程序
  • 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 不受理的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的事由有哪些
团队律师

上海商标律师网隶属于陈军知识产权律师团队,团队拥有一支专业的商标律师队伍,可为公众提供商标注册、商标异议、商标无效、商标驳回、商标撤销、商标转让许可、商标侵权等综合性商标法律服务。

此外,团队律师还可以为客户提供其他类型知识产权法律服务,诸如知识产权登记注册申请,知识产权交易尽职调查,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咨询等法律服务。

联系电话:13856003333

更多......

搜索

© 2025 上海商标律师网  上海商标律师网(陈军知识产权律师团队)依靠一支专业的商标律师队伍为公众提供商标注册、商标
异议、商标无效、商标驳回、商标撤销、商标转让许可、商标侵权等综合性商标法律服务。
地址:上海陕西北路1438 号财富时代大厦2401室 版权所有:陈军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备案/许可证号:皖ICP备09016319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