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之商标的取得

  作为知识产权之一的商标,是指“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或者服务与他人的商品或者服务区别开的文字、图形、数字、三维标志和顔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在201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以声音为标志也可以申请商标注册,修改后的《商标法》扩大了保护的客体,删除了对可注册标记的“可视性”要求,明确将声音商标纳入了可以申请注册的标记范畴。这说明商标法也是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而与时俱进的。

  商标权具有独占性、时间性、和地域性。从商标的作用上来看,商标具有识别、广告宣传、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权益、以及具有资产增值和资本运作的作用。

  在我国要想取得一个商标所有权,需要经过几个步骤:从申请注册商标开始,再到国家商标注册主管机关对商标注册申请进行实质审查,通过审查后对初步认为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在商标公告中予以初步公告,自刊登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没有人提出异议的,该商标予以注册,同时刊登注册公告,领取商标证书。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有效期满继续使用的,可以申请商标续展注册。

  在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时必须提交的相关书面文件有:《商标注册申请书》一份;商标图样一份;能够证明申请人身份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如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用人物肖像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必须提供肖像权人的授权书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申请注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应当提交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和使用管理规则;外国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须在申请书上填写初次申请国、初次申请日期及申请号,并须在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逾期不提交证明文件的,其优先权请求无效;商标申请文件该当使用中文,外文文件应当附着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