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商标法三方面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

  2015年4月16日上午,国新办举行2014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新闻发布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刘俊臣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去年5月1日实施的新 《商标法》,还有《商标法的实施条例》,对推进商标注册的便利化作了很多新的规定,特别是明确了商标审查的法定时限。他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简要介绍:

  第一,商标的平均审查周期严格控制在法定期限以内。国务院在部署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极大的激发了企业创业的活力,企业以每天新增一万户的速度在增长,这样也推动商标注册申请量的大幅度提升。

  第二,建立了更加便捷的商标注册审查流程。从《商标法》实施之日开展,我们全面启用了适应新商标法要求的注册审查流程。一是启用新的“异议”审查程序。二是开始受理“一标多类”的商标申请。三是开始受理和审查声音商标。四是启用新版的申请的书式、商标公告、商标注册证。

  第三,依托信息化建设,提升商标注册服务的水平。一是大幅度提高网上申请的比例。二是优化商标注册和管理自动化系统的性能。三是我们在研究把1600万件的商标数据库逐步向地方和社会开放。四是在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