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明星名字被抢注商标

  “林丹”饲料、“叶诗文”游泳衣、“林丹”动物饮料、“刘翔”足球鞋……伦敦奥运会已经落幕,中国奥运代表团的体育明星,特别是那些新晋成为全民偶像的明星,成了部分商家争相注册的对象。

  记者登录中国商标网就发现,仅“刘翔”两个字作为商标就被注册了43次、“叶诗文”三个字也在2012年7月20日成为成都一企业游泳衣的商标。

  林丹暂获注册“商标”冠军

  四川丹棱县的“林丹”牌非医用饲料添加剂、北京的“林丹”牌仿皮革;成都的“叶诗文YWSHIWEN”牌游泳衣、游泳帽、内衣……今后,读者你要是在路上看到上述著名体育明星作为品牌的商品,一定不要觉得诧异。记者了解到,在伦敦奥运会开幕前,中国奥运代表团的体育明星就开始被争相抢注。

  在这场“被商标”的争夺战中,林丹暂获冠军!记者登录中国商标网,输入林丹两个字,发现一共有54条记录,包含了服装、鞋帽、运动器材等各方面,其中45项记录是由同一个申请人“林丹5305742”申请成功的。

  “叶诗文”三个字也新鲜滚热辣成为成都一家企业成功注册的商标。在中国商标网,记者看见,“叶诗文YWSHIWEN”在2012年7月20日成为成都一企业商标,产品范围涉及游泳帽、游泳裤、游泳衣、防水服等。

  注册名人商标或为赚取暴利

  苹果公司以6000万美元(折合约4.67亿港元)与唯冠国际就IPAD内地的商标问题达成和解,让世人再次见证了商标背后的巨额利润,这也是促使部分国人热衷抢注名人商标的原因之一。

  记者了解到,注册一商标需约2000元,使用期一般为十年,如果续费,只需交2800元,而这与6000万美元相比,可谓九牛一毛。记者发现有趣的一幕,部分国人发现“刘翔”已无法注册,则注册“刘翔;2004”、“刘翔;LX”、“刘翔领跑世界”等类似商标。

  超过九成商标并未使用

  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从事知识产权、消费者权益领域的戴锦良律师昨日表示,虽然商标法注明,如果相同名字的商标用在不同领域是可以的。但是如果B领域的产品质量不行,造成A领域产品的美誉度、无形资产的损失,事实上造成A领域产品商标的价值的下降,虽然是相关产业,一样可能可以视为侵权。因此个人认为,恶意抢注商标不值得鼓励和提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