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欧盟商标注册优缺点

  欧盟即欧洲联盟,由28个国家组成,消费者基础达5亿人,是世界上最大的经济体之一。在欧盟,欧共体商标(CTM)和注册式的欧共体外观设计(RCD)旨在使公司通过“一站式”注册程序,更加简便地以更低成本在整个欧盟范围内获得全面保护。

  注册欧盟商标的优点

  (1)费用低。只须申请注册一次,即可在整个欧盟的二十八个成员国使用该商标。较之于在各个成员国分别提出申请,费用大幅度减少;

  (2)保护程序集中化。一件商标注册可获得欧盟28个成员国的保护,有关商标案件的裁决将在欧盟所有的国家得到执行;

  (3)已注册之商标可仅在一个欧盟国家使用。商标在欧盟任何一个国家的使用就足以对抗以未使用商标为由提出的撤销申请;

  (4)享有巴黎公约优先权。同一商标用于一种或多种指定商品或服务名称,在巴黎公约成员国申请后6个月申请共同体商标时,可享有优先权;

  (5)已经在一个欧盟成员国公布的注册商标,在申请欧盟商标时,可请求优先权;

  (6)不但词语、标识等传统商标可获得注册,声音、气味、产品外观及构造等新型商标,也可申请注册;

  (7)一件商标申请最多可涵盖3类商品或服务,超过3类的,每类费用须另加。

  欧盟商标注册的缺点

  (1)共同体商标注册对商标的显著性要求很高,若选用商标的显著性不是很强,则不适合申请共同体商标注册。因为只要共同体28个成员国中有一个成员国提出异议,且异议成立,将导致整个共同体商标注册被驳回。则该驳回商标需要转换为国家申请,虽然保留原共同体商标申请日,但申请人还须支付向每个国家的转换费用,费用明显提高。

  (2)在内部市场协调局申请共同体商标注册的时间较难确定,如果一切顺利,商标可能在一年内获得注册。然而,只要有一个国家提出异议,该商标就不能及时得到注册,解决异议需花费很长的时间,通常需2年左右时间。在28个国家中均无异议的情况很少见,因此,共同体商标申请往往在很长时间内不能获准注册。也许在等待的时间里,企业已经失去了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