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莓音乐节”被冒用 摩登天空起诉

  因不满他人未经许可使用自己注册的“草莓音乐节”商标,商标所有权人北京摩登天空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登天空)将音视通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音视通)以及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金大寨种养殖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巴中种养殖)起诉至丰台法院,索赔30万元,法院已受理此案。

  摩登天空起诉称,其公司拥有第8144667号注册商标“草莓音乐节”和第10878244号注册商标“草莓”的所有权,可在第41类中的安排组织大会、安排和组织音乐会、筹划聚会(娱乐)、文娱活动、现场表演、组织表演(演出)中使用。上述两个商标经过其多年宣传推广,以及在全国各地举办“草莓音乐节”,使得这两个商标已经在社会上具有极高的知名度。

  而两个被告未经其准许,便在巴中在线宣传中使用“大美巴中草莓音乐节”,在音视通的微信公众号上宣传“大美巴中草莓音乐节”并有宣传片,该宣传视频也在腾讯视频中播放。此外,今年2月14日晚上,由巴中种养殖主办、音视通承办的“大美巴中草莓音乐节”现场演唱会已经在四川巴州区凌云乡寨子包村果蔬产业园中心广场举行。

  摩登天空认为,二被告的上述行为严重侵犯了自己第8144667号注册商标“草莓音乐节”、第10878244号注册商标“草莓”的商标专用权,且给自己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二被告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摩登天空于今年的3月12日和3月16日分别给二被告以快递方式发送公函告知停止侵权并进行相关侵权赔偿,但二被告均未理睬。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摩登天空遂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二被告停止侵害自己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消除影响,并共同赔偿自己经济损失30万元,同时赔偿合理费用27040元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目前,丰台法院已经受理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