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知识产权律师陈军:假冒注册商标罪“非法经营数额”计算?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陈军:假冒注册商标罪“非法经营数额”计算?

非法经营数额是假冒注册商标罪的重要入罪标准。根据司法解释,非法经营数额的计算有严格的顺序:

第一,已销售的侵权产品,按照实际销售价格计算。应当根据交易记录、发货清单、账本、发票等书证认定;没有书证的,可以依据相互印证的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认定。通过网络销售的,可以综合电子数据、银行记录、物流记录等认定。

第二,未销售的侵权产品,首先按照实际销售平均价格计算。无法查清实际销售平均价格的,按照标价计算。没有标价的,才能按照被侵权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

这一顺序在假冒奢侈品案件中尤为重要。侵权产品的实际销售价格往往远低于正品价格,如果直接以正品市场中间价计算,会导致非法经营数额畸高,罪责刑不相适应。在一起案件中,被告人生产的侵权产品实际售价50元,公诉机关按正品价3000余元指控,法院最终未予采纳。

天禾(上海)律师事务所陈军律师提示:办案机关和权利人应尽可能收集侵权产品的实际销售价格证据,如销售记录、聊天记录、付款凭证等。对于尚未销售的侵权产品,应首先以已查明的实际销售价格平均计算,避免直接套用正品价格导致量刑失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