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知识产权律师陈军:假冒集体商标、证明商标,能否入罪?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陈军:假冒集体商标、证明商标,能否入罪?

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注册商标的特殊类型。例如“镇江香醋”是集体商标,“UL”安全认证是证明商标。假冒这些商标的行为,是否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答案是肯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在复函中明确,《刑法》第213条至第215条所规定的“注册商标”应当涵盖“集体商标”。证明商标虽然未在复函中明确,但从其功能和保护必要性看,也应纳入刑事保护范围。

假冒证明商标的社会危害性尤为突出。证明商标代表商品或服务满足一定标准,如安全认证、有机认证等。消费者基于对认证的信任选择商品,擅自使用证明商标可能对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威胁。例如,假冒UL安全认证的电器产品,极易引发安全事故。

需要注意的是,判断假冒集体商标是否构成犯罪,应当审查行为人使用集体商标是否需要许可。如果行为人属于该集体成员,或者其商品符合地理标志条件而有权使用,则不构成侵权,更不构成犯罪。

天禾(上海)律师事务所陈军律师提示:持有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的组织,应加强市场监控,发现假冒行为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举报。对于消费者而言,购买带有认证标志的商品时,应通过官方渠道核实真伪,避免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