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流量劫持是互联网专条明确列举的一种典型不正当竞争行为。它指的是经营者未经其他经营者同意,在其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中,插入链接、强制进行目标跳转,从而劫取本该属于其他经营者的用户流量。
根据司法解释,判断是否构成流量劫持,关键在于区分“强制跳转”和“用户触发跳转”。
第一种,“强制进行目标跳转”。这是最典型的流量劫持。未经其他经营者和用户同意,在插入链接后,无须用户点击,直接自动跳转至其他页面。这种行为直接违背了用户意愿,严重损害了被跳转网站的流量利益,应被认定为不正当竞争。
第二种,“仅插入链接,目标跳转由用户触发”。例如,某插件在某电商网站页面中插入了一个比价链接,但需要用户主动点击才能跳转。这种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综合考量多种因素:插入链接的具体方式是否醒目、是否具有合理理由(如提供真实的比价服务)、对用户利益和其他经营者利益的影响等。
如果这种链接虽然由用户触发,但其插入方式具有欺骗性或误导性,例如用“红包”、“优惠”等虚假信息引诱用户点击,最终损害了用户和其他经营者的利益,那么也可能被认定为不正当竞争。
天禾(上海)律师事务所陈军律师提示:对于网络平台经营者,如果发现自己的产品界面被他人强制插入跳转链接,可以直接主张流量劫持。如果发现的是需要用户点击的链接,则需要进一步分析该链接的插入方式是否正当、是否损害了自身和用户的利益。保存好技术监测报告、用户投诉记录等证据,是维权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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