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六年到一二年,韩庚从韩国艺人变成了中国艺人,郭敬明从文学界转战到了娱乐圈,twins从双骄奋战变成了阿sa单飞,六年的时间,也让这些艺人代言的珍视明得到了空前的发展。但是,各位看官得注意,你能确定你买的是”珍视明”呢,还是”诊视明”呢?
看到这么雷人的类似名称,不禁让小编虎须一震,菊花一紧,诚如古人所讲:”人怕出名猪怕壮!”看官们先坐好,且让小编说道说道其中缘由:
我们所熟悉的”珍视明”是珍视明公司在2006年2月注册的商标,核定产品在水剂,眼药水的类别中。它意识到有这么一个长相近似的”诊视明”时,时间的指针已经拨到了2012年。
面对此情此景,珍视明公司也没做甚犹豫。2012年8月4号,在公证人员见证下,珍视明公司购买了两盒”诊视明”,加贴封条,拍照为证,之后便将销售”诊视明”的为民药店告上了法院。在珍视明公司一连串组合拳的打击下,为民药店难以支架,便牵扯出了”诊视明”的提供商——康美公司。
法院最终认定”诊视明”和”珍视明”构成商标法意义上的类似产品。”诊视明”足以使消费者认为其产品与”珍视明”存在联系,从而产生混淆、误导。最终法院判定为民药店和康美公司侵犯了”珍视明”的商标专用权,应立即停止侵权,为民药店赔偿”珍视明”3000元,康美公司赔偿30000元。
但是为民药店和康美公司还没有折腾够,对判罚不服,继续上诉。在今年8月25号,南通中院经审理做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至于这些冤家是否还会上演什么新的闹剧,现在还无法得知,可是在这里,小编得给珍视明公司点个赞。
珍视明公司在察觉到自己的商标受到侵害的时候,没有退让,也没有犹豫,而是不怕耗费资金和精力,毅然走上了法律维权的道路。这样干脆的决定,不光是对自己的商标权利进行了最为直接的维护,它更是一种强有力的宣传、一种警示,告知所有潜在的侵权者,自己维护知识产权的决心!
而且,我们不能忽略一个细节,那就是2012年12月,在这几个冤家打得昏天暗地的时候,”珍视明”申请成功并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这一点可以看出,珍视明公司能够吃一堑长一智,在自己的商标遭到了侵犯的时刻,知道要进一步加强保护的力度。
孰是孰非,自有衙门决断。只是站在旁人的角度,小编认为,每个人都要保护好自己的权利,并且尊重他人的权利。在遇到他人侵犯自己权益的时候,决不能后退,该出手时就出手!维权,没有让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