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驳回有哪些复审材料

商标是指商事主体用来区分彼此并保持自身独特性的一种标志。但是商标并不是只要申请就会被批准,一定要符合国家对于商标的有关规定才可以。那么如果商标申请被驳回了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下面小编就带大家了解一下关于商标驳回有哪些复审材料的相关法律问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商标驳回有哪些复审材料

申请所须提交的材料:

1、《商标评审(具体事项)申请书》一式二份。

2、附送商标局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原件、《商标驳回通知书》以及寄送《商标驳回通知书》的信封。

3、复审理由、材料目录、证据目录、证据材料一式二份。

4、申请人如是公司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如是个人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委托代理组织的需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一式二份。

二、商标驳回复审需要多长时间

当事人应按商标法的规定,收到国家商标局驳回通知之日起的15日内,将《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交送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同时附送《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驳回通知书》等材料。

在驳回复审申请书中,当事人应当明确提出复审的请求,提供有关事实和证据,并陈述国家商标局对注册申请驳回不成立的理由。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当事人的申请,经形式审查(如形式审查不合格将不予受理,如材料不足将要求限期补齐),认为申请人的复审申请满足法定的形式要件,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申请,并对商标局驳回决定的合法性和申请人申请复审的事实、理由、请求等进行全面的审查评议。

商标驳回复审程序中,由于不涉及当事人质证问题,故商标评审委员会一般不适用公开评审程序。经审查评议后,商标评审委员会将其做出的决定书面通知商标驳回复审申请人。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应予以初步审定的商标,即移交国家商标局办理初步审定并公告。

如当事人在收到国家商标局驳回通知之日起15日内,没有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驳回复审申请的,商标局的驳回通知书发生法律效力。

完成整个商标驳回复审程序大约需要6-12个月左右的时间。

相关法律规定:

《商标法》

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