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知识产权律师陈军:商业诋毁的对象,必须是特定竞争者吗
上海商标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3-27 阅读(73)
商业诋毁行为的对象,必须是“竞争对手”。那么,这个“竞争对手”是否必须是特定的、被明确指名道姓的经营者呢?答案是否定的。 《反不正当竞争法解释》第19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经营者实施了商业诋毁行为的,应当举证证明其为该商业诋毁行为的特定损害对象。这里的关键词是“可辨别的”,而非“指名...
上海商标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3-27 阅读(73)
商业诋毁行为的对象,必须是“竞争对手”。那么,这个“竞争对手”是否必须是特定的、被明确指名道姓的经营者呢?答案是否定的。 《反不正当竞争法解释》第19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经营者实施了商业诋毁行为的,应当举证证明其为该商业诋毁行为的特定损害对象。这里的关键词是“可辨别的”,而非“指名...
上海商标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3-27 阅读(63)
“蘭王”鸡蛋案是理解“未指名道姓也构成商业诋毁”的一个生动案例。 案情简介:上海市场上销售“蘭王”品牌鸡蛋的只有某某蛋品公司和某某贸易公司两家。某某贸易公司发布了一份《声明》,称“最近在上海市场上发现其他公司销售的与某某贸易公司商品相类似的或同名的商品,该商品与某某贸易公司没有任...
上海商标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3-27 阅读(72)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1条规制的商业诋毁行为,其传播的内容包括“虚假信息”和“误导性信息”。理解两者的区别,有助于准确把握行为的性质。 虚假信息,是指内容不真实、与实际情况完全不符的信息。这是一种客观的“假”。例如,无中生有地宣称“某公司因产品质量问题被监管部门查处”(实际上并没...
上海商标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3-27 阅读(77)
公开对市场上的经营者、商品或服务进行评价,是言论自由的体现,也是市场竞争的常态。但并非所有批评性言论都构成商业诋毁。如何划清正当商业评论与商业诋毁的界限,是司法实践中的难点。 关键在于区分“事实陈述”和“意见表达”。 商业诋毁,主要针对的是虚假或误导性的“事实陈述”。例如,宣称“...
上海商标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3-27 阅读(56)
2017年《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时增加了第12条,被称为“互联网专条”,旨在规制利用技术手段实施的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该条是处理互联网领域新型竞争纠纷的重要法律依据。 适用“互联网专条”需要满足三个基本要件:1. 行为主体:经营者。2. 行为方式: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
上海商标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3-27 阅读(56)
在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的案件中,一个关键问题是:谁是适格的原告?谁有权提起诉讼?这涉及到对“其他经营者”的理解。 《反不正当竞争法解释》第2条对此作出了指引。与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的争夺交易机会、损害竞争优势等关系的市场主体,可以被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
上海商标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3-27 阅读(58)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是禁止仿冒混淆行为的规定,它保护的是“有一定影响的”商业标识。根据该条规定,保护客体主要分为三类: 第一,商品标识:包括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这是最传统、最常见的保护对象,用于防止他人“傍名牌”包装。 第二,主体标识:包括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
上海商标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3-27 阅读(58)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解释》第18条,当事人主张经营者违反第8条(虚假宣传)规定并请求赔偿的,应当举证证明其因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受到了损失。 这意味着,并非任何看到虚假宣传的人都可以起诉。原告必须是因该虚假宣传行为而遭受直接损害的经营者。例如,同行业的竞争对手,其市场份...
上海商标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3-27 阅读(58)
流量劫持是互联网专条明确列举的一种典型不正当竞争行为。它指的是经营者未经其他经营者同意,在其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中,插入链接、强制进行目标跳转,从而劫取本该属于其他经营者的用户流量。 根据司法解释,判断是否构成流量劫持,关键在于区分“强制跳转”和“用户触发跳转”。 第一种,...
上海商标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3-27 阅读(85)
在“荷花夏曲”商标权撤销复审行政纠纷案中,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最高人民法院再审,最终对提交虚假证据的当事人作出了顶格罚款的决定。这起案件向所有商标权人发出了严厉的警示:提交虚假证据,后果很严重。 案情回顾:山东某公司在行政阶段和诉讼阶段,为证明其“荷花夏曲”商标在指定期间内进行了...